强制执行后法院不管了 判决书不执行几年失效

贷款攻略2021-11-07 12:01:37

强制执行后法院不管了

只要申请了强制执行,那么债务就不会过去了,你可以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或者更换执行法官.

向当地政府信访部门投诉,或上级法院投诉

超过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是无法再通过法院执行对方,但判决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可与对方协商约定履行法院判决的方式或对方清偿债务的时间.新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经双方签名后具有法律效力.

强制执行后法院不管了 判决书不执行几年失效

判决书不执行几年失效

1、法院判决生效后应及时申请强制执行.一旦申请过强制执行,一旦发现对方有财产的,随时可以再次申请.2、如果判决生效后两年内没有申请执行的,就如你所说:失效了.综上,你应凭判决书、身份证等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只要法院没有改判,法律判决书一直有效.在民事诉讼中,存在是否能执行的时效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一直有效,不存在失效.一直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是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强制执行其实很难执行

可能性一:真的没钱,当然执行不到.可能性二:有钱但转移了,执行中寻找比较难,而且要证明是故意隐匿转移也比较难.并且,虽然可以采用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来逼对方付钱,但如果对方真有精神疾病,那拘留所一般是不收的,结果也拘留不成,拘留所是公安管的.可能性三:对方给执行法官打招呼,执行法官懒得去执行,就这么拖着.前两种情况的话,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属于现在流行的典型的执行障碍.最后一种情况的话,建议你去法院多问问,多盯着,再给人大、党委、上级法院领导写信,少抱怨,多说自己如何困难,请求帮助.另外,申请执行人应当积极主动的给法院提供对方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比如房子、汽车、存款、债权等等)

被执行人不配合当然困难咯 法院又没有侦查权 公安机关和法院联动 执行一个准一个 所以只能说明国民素质低 或者说明法院执法权有限

是的,存在一定的难度.可能性一:真的没钱,当然执行不到.可能性二:有钱但转移了,执行中寻找比较难,而且要证明是故意隐匿转移也比较难.并且,虽然可以采用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来逼对方付钱,但如果对方真有精神疾病,那拘留所一般是不收的,结果也拘留不成,拘留所是公安管的.可能性三:对方给执行法官打招呼,执行法官懒得去执行,不作为,就这么拖着.前两种情况的话,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属于现在流行的典型的执行障碍.最后一种情况的话,建议你去法院多问问,多盯着,再给人大、党委、上级法院领导写信,少抱怨,多说自己如何困难,请求帮助.另外,申请执行人应当积极主动的给法院提供对方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比如房子、汽车、存款、债权等等)

千万不要签订和解协议

双方经过和解以后,签订和解协议书,对于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至于和解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协议书,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大家在签订协议书的时候也要看清和写明协议书的基本内容,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

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性质相似,但在形式上稍有不同.刑事和解协议,是双方达成谅解后共同签署的协议;而刑事谅解书是受害人一方出具的谅解文书.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执行法官最怕投诉什么

您好,现在法官开会太多.有些会议与法官的本职工作没有任何关系,客观上分散了法官对案件本身的注意力,使办案质量下降;有些会议虽然与本职工作有关,但可能影.

一、你说的情况,多半是对执行的真实情况,不太了解所致的; 二、执行法官,如果该做的都做了,在法律上,就不存在不作为的问题了; 1、申请人,应当自己积极地提供线索,不要指望别人; 2、指望法官,尽心尽力替你去找对方财产,这是做梦了; 3、执行法官确实也忙,每人手里都有大量的积存案件,执行难,确实是天下第一难. 建议:多跟执行法官沟通,但他不会替你去找执行财产线索的,对此,你骂娘也没用.《民诉法》第226条: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投诉违法行为,尤其是受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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