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和共借的区别 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区别
担保和共借的区别
1.共同借款人要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而担保人是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是在贷款人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担保人. 而共同借款人通俗的说,就是如果.
共同借款人在债权债务义务上是同等的,共同还款人是第二还款来源,只有债务没有. 可追究借款担保人的还款义务. 第一债务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他们必须在借款.
共同申请人,一起申请的人;两个两个以上的人;如果是贷款的话,那么就是一起申请贷款的人,都是债务人.(个人理解,以供参考) 而担保是什么:是做担保,而不是申请人,是担保人,担保人有担保之责;不管是作为共申人还是担保人,肯定都有相应的责任!
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区别
当然不是.担保人一般是资产的所有者,提供资产抵押,抵押给债主,债权人才是担保物权人
人的保证只能是第三方,物保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第三方.一般情况下,物保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有先后顺序.必须先物保,在是第三方的保证.如果物保是第三方提供.
简单地说,物保是用财产的变现价值优先偿付债务,如财产变现金额不足债务金额,提供物保的第三人(指财产非债务人提供)不承担剩余部分的债务 保证指人的担保,通常情况下,保证人按约定对全部债务的清偿承担责任.更深入、细致的内容,可以看看担保法和物权法
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的顺序
人的保证只能是第三方,物保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第三方.一般情况下,物保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有先后顺序.必须先物保,在是第三方的保证.如果物保是第三方提供.
如果确定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你的方案可行.根据担保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分别就同一债务对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义务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既可要求债务人清偿,也可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十六条 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
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并存
物的担保是以物担保债务的履行,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人的担保是以人的信誉担保债务的履行,指《担保法》规定的保证.被担保的债权上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以陈的遗产为限承担担保责任,于其家人无关
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
抵押标的物品可以有车、房、古董等等,需要具有一定的抵押价值才可作为抵押品.
权利抵押权的设定,是指债之法律关系当事人为担保债权的实现,彼此合意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可设抵押的权利为标的,而为的设立债权担保的过程.其设定的内容范围,.
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主债权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各债权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