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第二年如何办理 第二次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贷款攻略2021-11-23 08:16:08

助学贷第二年如何办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为经济贫困的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只要获得了国家认可的高校录取通知书,且满足国家对贫困家庭的要求,即可申请办理.1、提出贷.

第二年向校方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和生源地证明继续申请国复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即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制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百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度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在校生续贷 1、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申请表》2份(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4、以前年度缴费依据,丢失缴费依据的由所在高校出具学费和住宿费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

助学贷第二年如何办理 第二次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第二次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为经济贫困的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只要获得了国家认可的高校录取通知书,且满足国家对贫困家庭的要求,即可申请办理.1、提出贷.

再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和资料和第一次申请时是一样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再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持本人签名的申请表(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和学生证复印件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从2011年开始,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用再签订《授权委托书》,新版合同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委托授权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