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自己贷款买房 新婚姻法女方婚前买房

贷款攻略2021-11-27 14:09:59

婚前女方自己贷款买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跟她好好谈谈,毕竟以后你们才是一家人,她的钱还不是你们家的经济来源

按照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就是的婚前财产,都属于你老婆所有.但是,如果是贷款情况,你参与的还款,你必须要提出还款证明,最好的还款证明是你取你的住房公积金来还你老婆的房子贷款,这样国家的帐本上都会有记录.房子肯定不是的归你属有,只能说可以考虑你还款部分的增值补偿.

婚前女方自己贷款买房 新婚姻法女方婚前买房

新婚姻法女方婚前买房

不算

婚前以两个人的名字来登记呀 这样最保险.在或者婚后再要求加上女方的名字

1、没有什么新《婚姻法》出台.2、婚前全资买房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这是《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的.3、如果婚前购房只是交了首付,婚后还要继续还贷,则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规定.

女方在婚前贷款买的房子

如果你们婚前没有办理房产公证的话,婚前贷款买房,只有首付款是属于你自己的,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很简单啊,告诉她家里实在没钱了,几w借借还是有的,还有新房还是借钱买的.看她什么反应,如果她还是执意要在买房的话,劝你还是分了,因为你们就算结婚,亲家关系也会闹的很僵的

1、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1)婚前贷款买房,那么该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2)婚后还贷所用钱款,以及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这些属于婚后共有财产.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

不可以,在法律上双方没有任何关系

只要男方同意就行.要注意的就是如果上了女方的名字,就有可能将婚前房变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共同财产的了.如果只是首付的话,就是应该的了.因为月供的时间长,就应该作为共同财产来对待的,首付的款可以作为男方的婚前财产的.

如果房产的名字是男方父母的,女方一分了得不到.对婚后男方父母付的款,只要他们写了有条件赠予合同,当条件达不到时,婚后父母付的,别说是女的,那男孩也别想要.

对女性婚前贷款买房看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有经济条件当然可以买了,反正这是婚前买的,属于你私人的财产保险就就算结婚了也不不会纳入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有这个经济条件的话完全可以买..当然你不放心的话完全可以不告诉你对象,结婚了不住还能租出去,多好!

按照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就是的婚前财产,都属于你老婆所有.但是,如果是贷款情况,你参与的还款,你必须要提出还款证明,最好的还款证明是你取你的住房公积金来还你老婆的房子贷款,这样国家的帐本上都会有记录.房子肯定不是的归你属有,只能说可以考虑你还款部分的增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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