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服务期指什么 劳动合同服务期指什么
劳动者服务期指什么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6条的服务期指的是: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关于因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比如说单位出资为你培训6个月(培训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是为了更好地提升你的技能,为单位服务,所以要同你签培训协议.协议中有培训结束回单位工作确保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服务期),你提前离开单位必须承担尚未履行时间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就是说约定服务期为3年,你履行了2年就走了,还有一年未履行,那么你应承担培训费的1/3
浙江孙律师:服务期是指在一定的期限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并非一定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服务期,一般服务期需另行约定,期限往往大于合同期.
劳动合同服务期指什么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比如说单位出资为你培训6个月(培训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是为了更好地提升你的技能,为单位服务,所以要同你签培训协议.协议中有培训结束回单位工作确保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服务期),你提前离开单位必须承担尚未履行时间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就是说约定服务期为3年,你履行了2年就走了,还有一年未履行,那么你应承担培训费的1/3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6条的服务期指的是: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关于因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
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不是同一法律概念,服务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约定的因劳动者获得特殊的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必须服务的期限,而劳动合同期限是双方约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限.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1)一是必备条款,一是可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服务期则为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而且只有在法定情况下才能约定.(2)违反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的后果不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尤其是劳动者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是服务期劳动者不能提前解除,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满意请采纳!!!
劳动服务期是什么意思
服务器就是你和单位约定的工作期限.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的时候就需要约定服务期,属于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的必备条款.
实践中的服务期较之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有以下特点:一是服务期是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作出的承诺,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不以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的特.
所谓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的,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特殊待遇,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特定劳动的特定期间.就该定义来看,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第一,服务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第二,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必须具有特殊性; 第三,劳动者必须是用人单位自己出资培训、出资招用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 第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三年服务期指的是什么
服务期,指的是必须在签约单位服务的年限,从开始签合同算起,3年服务期,也就是说毕业生要工作够3年才允许离开,服务不够年限要离职就要给对方一定赔偿的.如果在3年内想离职,可以和公司沟通看公司的态度,最好是和公司友好协商沟通,将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
服务期限应该是指招聘单位录用后,要在该单位工作三年,在这段时间里是不能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当然该单位其他具体条件那是该单位自行制定,可以有其他具体条件或是解释.
你好!服务期:就是某岗位需要一个干满N年(比如三年)的合同,N年(比如三年)就是服务期.就是聘用年限 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几年的合同应有几个月的试用期,比如三年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那这六个月就是试用期.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劳动合同和服务器协议
劳动合同与服务协议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服务协议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
如果职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辞职的话,用人单位就可以按照约定要求职工支付违约金.当服务期协议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的该如何处理?创勤李律师解答:一、服务期协议期限的起算点,一般情况下从劳动者培训结束返回单位入职时起算服务期.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二、服务期协议期限先于或者与劳动合同同时结束的,服务期满后,双方的劳动关系依照劳动合同来履行.三、服务期协议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以履行服务期协议.如果用单位想要终止劳动关系的,则劳动者不需要再继续履行服务期协议,并且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以上文章系李楚红律师原创,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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