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终身责任制是什么 建筑质量终身责任制

股票攻略2022-01-05 12:09:45

建筑终身责任制是什么

你好!纠正楼上的,建筑终身负责制的终身并不是一直到报废,而是指的到达设计使用年限.如:楼房建筑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那么就是50年.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筑物如果有设计、结构设计等方面的问题,那么就要追究设计单位的责任;建筑物有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的话那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要被追究的,特别是项目经理及项目组的人,责任很大的.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建设工程质量终生责任制就是在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国家约定的正常使用年限内(如普通住宅为50年),施工方都必须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遗留问题产生的维修、赔偿等事宜.

终身制是指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的终身制,跟建筑实体的质量保修年限不是一个概念.保修可根据质量管理条例279号令及质量保修管理办法分主体结构、装饰、防水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规定.打个比方:房子没问题,但被举报在施工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责任人虽然已退休,一样追究责任.这是我个人的理解,根据住建部质量两年行动和其他文件的自行分析,呵呵

建筑终身责任制是什么 建筑质量终身责任制

建筑质量终身责任制

建设工程质量终生责任制就是在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国家约定的正常使用年限内(如普通住宅为50年),施工方都必须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遗留问题产生的维修、赔偿等事宜.

你好!纠正楼上的,建筑终身负责制的终身并不是一直到报废,而是指的到达设计使用年限.如:楼房建筑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那么就是50年.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筑物如果有设计、结构设计等方面的问题,那么就要追究设计单位的责任;建筑物有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的话那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要被追究的,特别是项目经理及项目组的人,责任很大的.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实行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除了永久性标牌、信息档案等制度外,建设工程还将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 草案修改稿中新增了“供应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材料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还应当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内容. 此外,“项目负责人应当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依法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同时,增加相应的处罚.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包工程是终身保质量吗

工程建设中严格来说没有“终生”保修期的概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但是,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不等于“终生”,一般是指设计使用年限.民用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通常是五十年,然而,超过五十年仍在使用的民用建筑并不罕见,还是要注意法律、法规条款的严格意义.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对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各方主体,分别建立责任人档案,如工程建设期间发生责任人变动,及时进行工序签证,办理责任人变更手续,让工程质量责任档案与责任人相伴终生,从源头上建立了确保建设质量的安全保障体系.制度规定,凡参与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建设的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终身负责,无论何时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管当时项目负责人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责任,绝不姑息

建筑终身责任制包括啥

你好!纠正楼上的,建筑终身负责制的终身并不是一直到报废,而是指的到达设计使用年限.如:楼房建筑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那么就是50年.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筑物如果有设计、结构设计等方面的问题,那么就要追究设计单位的责任;建筑物有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的话那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要被追究的,特别是项目经理及项目组的人,责任很大的.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建设工程质量终生责任制就是在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国家约定的正常使用年限内(如普通住宅为50年),施工方都必须承担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质量遗留问题产生的维修、赔偿等事宜.

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三条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制

有用的话,记得加分哈!! 建设部建筑业司 一、工程报建制度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并根据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通过招标选择相应资质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

12.2 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与评价12.2.1 施工企业应对各管理层次的质量管理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的职责、频度和方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书.

TAG: 责任制   建筑   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