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新股上市 非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新股上市
分情况的1.定向增发,那么从增发完成以后,需要锁定一年才可以上市交易的2.非定向增发或者说面对流通股股东的增发,那么增发结束以后,一个星期内就可以上市交易了
深沪交易所的交易规则都规定增发上市首日不限涨跌幅,对定向增发深市的有沪市的却没有,具体是由于二家交易所的做法不一致,沪市是公开增发上市才不限涨跌幅的,因为定向增发都有限售期一年或者三年,所以不把它当成上市首日,只算是解禁流通.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一直以增量发行的方式为主,境外市场一般推行“存量发行”.前者是已发行股票.
非定向增发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定向增发往往面对公司的大股东或者一些战略合作者,他们往往拥有与上市公司有关的资产,上市公司对他们增发股票以收购那些资产 非定向增发=再融资,就是向市场的普通投资者增发股票,就是俗称的圈钱 一般上市公司会在股价的相对高位非定向增发,在股价的相对地位定向增发
非定向增发=再融资,就是向市场的普通投资者增发股票,就是俗称的圈钱 一般上市公司会在股价的相对高位非定向增发,在股价的相对地位定向增发
一家已上市公司,需要再融资,即又要在股市上来“圈钱”.一般有三种方法: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曰“增发股票”,“定向增发”. 前两种都需要普通股民拿钱“买单”,故常常不受股民欢迎; “定向增发”是指该公司要发行的股票是向特定的“机构”或它原来的大股东发行,而不对持有它公司股票的”一般股民“发行,这些股民不要再掏钱,故股民一般表示欢迎.因为,公司再融资后,资金充裕了,就有发展后劲:“特定机构”要买这种公司的股票,说明他(她)们看好这家公司的发展前景. 故有“定向增发”的股票,在后市一般“看涨”.
定向增发是利好么
这个首先要看定增是在什么市场?熊市?牛市?而且还要看具体企业和当时的股价,一般按企业的价值分析,一家企业业务质地优秀,但是股价低,定向增发就有摊薄原有股东利益的嫌疑,一般为利空,如果一家企业业务质地较差,但是股价虚高,定向增发就等于变相圈钱,可以理解与有利于原有股东,为利好,价值分析一般适用与熊市场,牛市的逻辑就完全不一样,牛市有定向增发,股民就认为,现在增发了,大股东肯定有动力后续拉高股价,再出货,因为定增有一定锁定期,所以基本全是利好,这点再14-15年牛市中可以印证
定向增发是利空,因为公司股票股数增加了,公司的总资产却没有变,那每股的股价自然就会降低.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但是,作为两大背景下——即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和股改后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项新政,非公开发行同以前的定向增发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定向增发在股市强势时是利好;在股市弱势时是利空.
非公开增发
从性质上来说,非公开发行股票,又称“定向增发”属于上市公司私募行为,是上市公司和特定对象之间“两厢情愿”的选择,然而由于发行会引起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每股收益、股票价格及控制权等方面的变化,进而引起原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资本利得及分红收益的变化,因而将对原股东的权益产生重要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讲,非公开发行实际上是全体股东和新增股东之间的事.同时由于非公开发行相对于公开增发而言具有发行条件的宽松、审核程序的简化及信息披露要求较低等特点,因此非公开发行在实践中会出现不规范、不公平或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问题,这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非公开发行,是指只向某几个特定的投资者或法人机构发行股票,一般会有一个锁定的期限; 公开发行,是指向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发行股票,一般没有锁定期限; 转赠,是指通过把资本公积金转换成股本,按比例送给全体股东;
我来简单的阐述,说的太多难理解!一针见血!1:定向增发也可以称为非公开增发!2:定向增发只对有实力的机构或基金等发放!3:你想想那些有实力的机构为什么会买这些定向增发的股呢?原因恨简单,因为看好上市公司的前景!(一般这些机构都会以长线收益为主!)4:公开增发的参与者是大中小投资者都可以参与的!这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股价不稳定!因为大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思路完全不一样,造成过多博弈!
股票非定向增发
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定向增发往往面对公司的大股东或者一些战略合作者,他们往往拥有与上市公司有关的资产,上市公司对他们增发股票以收购那些资产 非定向增发=再融资,就是向市场的普通投资者增发股票,就是俗称的圈钱 一般上市公司会在股价的相对高位非定向增发,在股价的相对地位定向增发
非定向增发=再融资,就是向市场的普通投资者增发股票,就是俗称的圈钱 一般上市公司会在股价的相对高位非定向增发,在股价的相对地位定向增发
从性质上来说,非公开发行股票,又称“定向增发”属于上市公司私募行为,是上市公司和特定对象之间“两厢情愿”的选择,然而由于发行会引起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每股收益、股票价格及控制权等方面的变化,进而引起原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资本利得及分红收益的变化,因而将对原股东的权益产生重要影响. 从这个意义上讲,非公开发行实际上是全体股东和新增股东之间的事.同时由于非公开发行相对于公开增发而言具有发行条件的宽松、审核程序的简化及信息披露要求较低等特点,因此非公开发行在实践中会出现不规范、不公平或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问题,这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