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持股合并处理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合并处理
间接控股 可以合并. 间接控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是通过其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或孙公司持有或合计持有该公司50%以上股份的方式,获得对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方针控制权的股东.
间接持股
你们公司出钱另开个公司发行内部股份是可以的,属于绝对控股的,你们持有新公司的股份没有问题. 你的3个问题解答: (1)这不是间接持股,是股份托管(你的股份由专门公司管理); (2)既然是投资就有风险的(经营亏损方面),但不大,就算不能上市股份还在,也能内部分红扩股,但由于上市的机遇大而且收益非凡,所以值得搏一搏的,你担心09年后低密你的股票可能缩水是多余的,上市发行的股票都是原始股的十几、几十倍,只要能.
从激励的范围来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多为50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不得超过200人,否则就会影响上市.因此,直接持股可以激励的人数不能太多,而间接持股可以设立多个持股平台,这样就放大了激励对象的范围. 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来看,直接持股模式下,如果被激励对象人数较多,则股东数量众多,开起股东会比较麻烦.如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全体股东签字才能生效,要想凑齐这些签字非常困难.间接持股模式下,被激励对象通过.
举个例子:李先生持有A公司股票,而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票.那么李先生就是对B公司间接持股,但是李先生不是B公司的股东,A公司才是B公司的股东(法人股东).
间接持股算是股东吗
间接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是通过其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或孙公司持有或合计持有该公司50%以上股份的方式,获得对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方针控制权的股东.另外,尽管没有达到50%以上股份,但在股权分散、且明显领先第二大股东的时候,也是控股股东. 间接控股方式: 1、父子孙结构(father-son-grandson),即母公司直接拥有子公司甲80%的股份,子公司甲又直接拥有它的子公司乙70%的股份,则母公司间接拥有子司乙56%的.
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绝对多数或者相对多数股份的那个股东,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个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16号)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第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第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第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
举个例子:李先生持有A公司股票,而A公司持有B公司的股票.那么李先生就是对B公司间接持股,但是李先生不是B公司的股东,A公司才是B公司的股东(法人股东).
间接持股定义
在已经正式实施的《证券法》中,有多处关于“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多少股份的条文(特别是在有关收购的章节).但《证券法》本身并未就“持有”一词作任何进一步的解释.投资者(尤其是法人投资者)“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有“直接持股”和通过其子公司、孙公司、曾孙公司等等而“间接持股”两种方式.可以肯定的是,《证券法》中的“持有”决不是单计算“直接持股”而不将“间接持股”计算在内. 举例而言,.
你们公司出钱另开个公司发行内部股份是可以的,属于绝对控股的,你们持有新公司的股份没有问题. 你的3个问题解答: (1)这不是间接持股,是股份托管(你的股份由专门公司管理); (2)既然是投资就有风险的(经营亏损方面),但不大,就算不能上市股份还在,也能内部分红扩股,但由于上市的机遇大而且收益非凡,所以值得搏一搏的,你担心09年后低密你的股票可能缩水是多余的,上市发行的股票都是原始股的十几、几十倍.
1、自然人股东不要过多. 在设立持股公司时,公司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股东人数为2到50人,但一般来说,中介机构赞成人数为20人以内,越简单越好,因为,按照证监会的要求,每一位自然人股东个人资料、间接持股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都需要详细披露.有人为了解决人数问题,建议设立股份公司持股,但中介机构一般不会赞成,因为股份公司审批需要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并且有私募的嫌疑,不符合证监会的政策倾向. 2、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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