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辖选择法院不明确 协议管辖与一般管辖

今日关注2022-08-29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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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与案件争议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的,该约定无效​【裁判要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除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也可以选择其他法院管辖,但必须是与案件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包括原

协议管辖选择法院不明确 协议管辖与一般管辖

最高院:合同约定由一方所在地级市法院管辖,但该市有多个基层法院的,视为约定不明确

同为小额诉讼程序,但诉讼过程截然不同:前者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法官留置送达,开庭时缺席判决;后者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法官联系不上原告,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限六个月)。每个案子都有其独特性,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双方有约定管辖法院,要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法院,个人建议选择

今天遇到了一个很奇葩的法院裁定书,为什么奇葩呢? 众所周知,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原告以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要求被告给付货款,法院也已经

合规运营中,教您如何确定“书面合同成立地点“与司法管辖 确定“书面合同成立地点”,原因如下: 1、合同成立地点可以是合同签订地,也可以自行约定; 2、在不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通过确定“合同成立(签订)地点”的方式约定有利于己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企

案由:合同纠纷6月21日:提交的案卷材料,当天被分到地方法庭。(6月21日至7月11日期间打了无数个电话,所有电话那头都是工作人员均声称本案不归其管)7月12日:前往法庭,找到法官,询问受理情况。法官:被告不是本地人,不属于本法庭管辖为由,你在网上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我: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

最高院:合同约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有效么?最高法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与新惠源公司签订《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约定,因与协议书相关的任何争议,应向融资行即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与

合同纠纷中各方都可能作为起诉人也就是原告,约定由起诉人所在地管辖,属于管辖约定不明,无效。合同中约定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否有效?

法律小知识之五 管辖法院(下) 再下面的就是一般地域管辖的了,前面“起诉”中已经详述,不再赘述。 有了上面的管辖法院方法确认了,是不是就是确定了呢?不一定,那就是法院还有主导权,可以改变管辖。但也不是随意的,有其范围规定。下面就说说裁定管辖。

合同纠纷,我该向哪儿的法院起诉? 合同纠纷随着法律意识提高,很多朋友遇到纠纷都愿意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但您知道吗,向法院起诉可不是想到哪里就到哪里的。今天我们以最常见的合同纠纷为例,给大家介绍一下。 根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啥是被告住所地呢,简单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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