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修改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填几个

理财攻略2021-10-25 05:34:25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修改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在【服务】—【申报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里面查看已填报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记录. 51个税问答提醒,纳税人选择需要查看的项目名称,即可进入填报详情页. (修改/作废数据流程图) 1、若想修改填报数据,可以点击【修改】按钮来进行申报数据更正. 2、若想重填数据,可以点击【作废】按钮,作废申报数据,然后再回到个税APP首页,通过【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功能来进行重新填报. 简单来说,【修改】是意思是更正申报,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 而【作废】意味着重填,一般建议,不要作废超过3次,以免数据“飞掉”.

你好,可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错,或者年度内发生变更,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办理过扣缴申报,个人均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

之前选择综合年度自行申报你的个税没有代扣,也就是你没按月交个税,等到次年汇算清缴时一起交.现在改成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你的个税将按月由单位代扣缴纳.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修改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填几个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填几个

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同时申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前提是需要满足折六项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一个单位可以填6项,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赔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赡养父母加继续教育填两个.

六项里面只有五项需要填,大病医疗那个平时不用填,每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如果有再报 其它五项,有哪项就填哪项,比如没有孩子自然就不能选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的话,老人应当年满60周岁,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全部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不包括配偶的上述亲属

专项附加扣除作废修改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在【服务】—【申报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里面查看已填报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记录. 51个税问答提醒,纳税人选择需要查看的项目名称,即可进入填报详情页. (修改/作废数据流程图) 1、若想修改填报数据,可以点击【修改】按钮来进行申报数据更正. 2、若想重填数据,可以点击【作废】按钮,作废申报数据,然后再回到个税APP首页,通过【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功能来进行重新填报. 简单来说,【修改】是意思是更正申报,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 而【作废】意味着重填,一般建议,不要作废超过3次,以免数据“飞掉”.

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填完后没有提交直接作废的,信息不会上传.

可以把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重新录入,明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请退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据了解,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及申报,有两个渠道可以办理:第一,手机上打开最新版本的“个人所得税APP”—【首页】—【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

个人所得税APP于今年1月1号正式上线.专项扣除可与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提交.提交完了之后,如果你想查看是否正确,可重新进入个税APP进行查看.如有发现不对信息可在里面进行更改后重新提交即可.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含义:2018年新个税改改首次提出了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专项意思是说,纳税人的工资、薪金在扣除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扣除三险一金的费用后,还可以享受子女教.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时间

填写的个人专项扣除最好在1月15号之前申报.而要是在1月份没能及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那么就无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的月份或年度汇算清缴时再进行扣除,这个其实也没多大关系.

按照子女教育实际开始时间.我也在经历类似的疑惑,起始时间到底是实际教育开始时间还是专项附加扣除时间.基于尊重事实的原则,我觉得应该按照实际开始时间.举例:子女实际教育开始时间为2018年3月,虽然扣除开始年月可能为2019年7月(由于孩子在2019年7月满3周岁),但是没有看到规定说起始时间应该是扣除开始时间,而且APP中的题目的理解应该是子女教育起始时间,所以2018年10月总归是没有错误的.如果后续真的出现了2019年1月开始享受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那应该是税务部门或者扣缴义务人的失误,自己不应该需要承担责任.其实,起始时间可以在2019年之前,也可以推论出,起始时间不同于扣除起始时间.

从小学开始时间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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