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多个受雇单位 两个单位合并申报个税

理财攻略2021-11-12 21:53:59

个税多个受雇单位

不会的,只要年初汇算清缴时候,汇总缴纳,多退少补,应该没问题的.你本人去税务局汇总申报,或者下载个税app,每年一到四月份个税汇算清缴就可以.工作上不会受什么影响的.交社保的单位是你的主单位,其他单位应该是临时雇佣或劳务关系,有合同应该没什么事情.

这种做法最后吃亏的是个人,A公司领导要求你这样做,己经不是合格领导,守法经营是企业本质,这样公司不会长久-心不正.对于B公司你不要去迎付,有一天出事情他会往你身上推.需要理性判断,他们估计不会只冒用你一人,迟早会出事情,现在都是大数据分析.

完善一下回答哈,看能不能被采纳.官方回答(复制粘贴):自然人APP端自动出现任职受雇单位,而自己又完全不知情,存在信息冒用嫌疑,该怎么办?只要该公司给您.

个税多个受雇单位 两个单位合并申报个税

两个单位合并申报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

在两个单位同时任职受雇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应分别由两个单位按税法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在外企工作的除外).该个人因符合税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合并其两处的工资、薪金收入扣除1600元费用后计算个人所得税,自行选择一处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同一法人单位下属的两家非独立核算单位,由支付方统一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两个公司分别计税,然后按年自行到税局申报补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在两个独立核算的公司任职且取得两份工资的,需按上述条款到税局自行申报.而对于两个公司来讲,税法规定只对其支付的工资有扣税义务,这样,就会发生有两次起征点,但按税法规定,只能有一个起征点,所以需要自行申报并重新合计计算税款补缴.

一个人拿两份工资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

按照拿到的2份工资合计缴纳所得税

主要就是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吧,其他没有影响.

法人2个公司个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因此,作为两处发放工资薪金的单位,作为扣缴业务人必须履行扣缴义务,在支付工资薪金是代开代缴.而作为纳税人--员工应当选择其中一个工资支付单位的地税局进行纳税申报,多退少补.

两个公司分别计税,然后按年自行到税局申报补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在两个独立核算的公司任职且取得两份工资的,需按上述条款到税局自行申报.而对于两个公司来讲,税法规定只对其支付的工资有扣税义务,这样,就会发生有两次起征点,但按税法规定,只能有一个起征点,所以需要自行申报并重新合计计算税款补缴.

【问题】 我同时在两家公司担任总经理,这两家公司是关联公司,我分别从这两家公司取得工资,公司为我缴纳的社会保险也是由这两家公司分摊的.我这种情况是否属.

两份工资税务局知道吗

如果你这二家都给你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纳税申报的话,税务机关会通过系统查到你的二家企业的.

两个单位拿工资,在发工资时已经将各自代扣的上税扣掉了,但如工资是按月算的,要合并起来纳税,分开来肯定会造成少缴税的. 其实个税都是由个人来承担的,只不过公司在发给你之前替税务局先扣了,多出来的税由个人承担,你可以用计算器算下,很简单的.

税务局查到你有两份工资,如果你是国家公职人员,那你的麻烦可就不小了.如果你想说明这段情况,你必须要到你老公的公司里开出证明,否则你会被你的工作单位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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