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流拍法院变卖流程 法院可以变卖几次

省钱攻略2021-10-31 15:41:21

三次流拍法院变卖流程

法院还会以最后一次的拍卖保留价进行变卖.变卖期六十天.变卖也没人要,就会与债权人及债务人双方协商以物抵债.协商不成,退回给债务人.

法院三次流拍后在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依据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2款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次流拍且不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法院应变卖,仍不成且仍不接受抵债的.

三次流拍法院变卖流程 法院可以变卖几次

法院可以变卖几次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拍卖中的若干规定里规定:拍卖应该按评估底价拍卖,如果流拍,可以供拍卖三次,第二次、第三次可以在上次拍卖底价基础上下浮不超过20%.如果三次拍卖均流拍,就应该将拍卖标的物以物抵债裁定给申请执行人所有;如果申请执行人不愿意接受,则解除拍卖标的物的查封.至于公示几次的问题,原则上每次拍卖只公示一次.

法院三次流拍后在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依据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2款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以前的是按《拍卖法》规定,七日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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