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性的再保险合同包括 投保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保险知识2021-10-28 10:54:00

长期性的再保险合同包括

再保险合同按自留额和分保额计算基础的不同,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合同和非比例再保险合同.自留额是指再保险分出人对于每一危险单位或一系列危险单位的责任或损失,.

一、再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再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缔约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保险期限,包括合同开始和终止时间;执行条款,包括再保险的方式、业务范围、地区.

保险合同以保险责任的次序为区分标准,可以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的性质有很多的说法,对其本质的主要学说有:1、合伙合同说;2、委托合同说;3、转让合同说;4、原保险合同说;5、责任保险合同说.

长期性的再保险合同包括 投保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投保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投保人应具有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及16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投保人.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法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负责缴纳保险费的人.投保人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投保人必须具备三个资格条件:①具.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投保人的条件 1、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及16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投保人. 2、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3、投保人履行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再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

保险人(保险公司)、投保人(买保险的人)、被保险人(保险要对其负责的人)

D: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本题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所以选择D

被保险人

再保险合同在性质上属于

再保险合同是再保险人承诺赔偿保险人因保险合同事故所发生的部分或者全部责任.从再保险合同内容看,具有五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再保险人对原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A、B

B、D 保险合同的分类1、按保险标的分类: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2、按保险标的的分合及变动情况分类:特定式保险合同、总括式保险合同、流动式保险合同、预约式保险合同 3、按合同的性质分类: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 4、按照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 5、按合同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分类: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一切险合同 6、按保险人的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

什么是再保险合同的标的

化例再保险合同是指以 原保险合同 保险金额为 自留额 和分保额计算基 础的一种 再保险合同 .该种 再保险 方式下, 再保险分出人与再保险接受人按照 保险金额 的一定比例分担责任, 并按此比例分出保费和分摊赔付款.

发生再保险分出业务的企业,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6 号——再保险合同》的规定,将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资产,并调整各项准备金的账面价值.

保的是车,标的就是车.保的是房子,标的就是房子.保的是车里的货物,标的就是货物.保的是房子里面的装潢,标的就是装潢.保的什么标的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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