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住院费用谁先垫付 车祸垫付了全部医药费

保险知识2021-10-29 00:52:14

出车祸住院费用谁先垫付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住院期间,应该由肇事者垫付医药费.不过,大多数肇事者以各种理由不愿意垫付,因为车辆有保险,想由受害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或者先赔偿,肇事者赔偿剩余的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1、法律上并没有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的相关规定.因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只有交警给予的责任认定书,才能判定事故双方的主次责任,以及赔偿金额.所以在此之前.

出车祸住院费用谁先垫付 车祸垫付了全部医药费

车祸垫付了全部医药费

这个必须在保险公司兑付完责任赔偿金额,而且金额足以偿付第三方所主张金额(已达),之后才可以退还给你,否则……

一是报了警和保险公司 二是及时送伤者去医院就医,并主动垫付了对方的费用.不过,幸好对方从没有打招呼也没有办出院手续就离去了,就是说对方的伤势不是很严重.大不了日后你所要面临的是对方无何止的让你垫付这样,或那样费用,并在日后的赔偿调解和协商解决之时向你漫天要价,无法与对方达成协议,最终走法律程序来解决赔偿纠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交通事故伤者1年后找我

其实交通事故拖着对双方都不利,时间拖得越久取证就越困难,到时候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能获取的证据也就越少.依据法律规定,人身伤害赔偿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中短.

合理,伤者随时可以起诉你,起诉未必不是好事,要那么多谁能给他啊,就让他起诉,他不起诉都不行.起诉后他必须提供各种证据证明他的伤是你造成的.然后法院才能判决你来赔偿他,到法庭时,他提出的证据你也可以查看是不是真的,你也可以提出异议,也可以反诉他提供假证据.还有你没有保险吗?机动车都有交强险的,当初没报保险吗?法院判决的保险是会赔偿的.

目前,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含司法解释)规定及理论解释不一.1、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2、从治疗终结之日起计算:受伤害需要治疗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计算.3、从定残之日起计算:受伤害并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计算.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争论,最好自受伤害之日起一年内请求赔偿.建议现在协商

车祸全责方不垫付后果

这种情况很常见,即使肇事方全责,也有很多司机就是不垫付医疗费,对于伤者来说,可以采取找交警协调、督促,交强险垫付1万元医疗费,等,但是都没有强制力,如.

依据新保险法,交通事故结案后,依据发票和维修材料证据,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的,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没有垫付的,保险公司也可以直接向受.

不垫了呗 要是走保险公司的话 垫也没事 开庭后 把钱扣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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