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上班政策 工伤最低保障工资多少

保险知识2021-10-09 20:42:39

工伤后上班政策

国家对于工伤职工上班,没有特殊的照顾政策. 第一,职工工伤痊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给予补助和赔偿之后,工伤一到四级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到退休年龄办理.

首先,在认定工伤后,根据你的伤情你享受相应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你的伤病还没有痊愈,你可以提交医院的病假条,享受医疗期,医疗期的期限根据你本企业工龄和连续工龄按照法律规定的医疗其规定享受,医疗期满后,如果还不能上班的,单位可以到劳动鉴定部门为你的伤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延长医疗期或者办理退休退养手续,如果不需要而你个人非要坚持休息的,单位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当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停工留薪期满,即应上班.工伤职工什么时间上班,与鉴定结论是否下来无关,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的期间)满,即应复工.不复工的,用人单位可.

工伤后上班政策 工伤最低保障工资多少

工伤最低保障工资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1、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发放.2、按规定比例计算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

工伤补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

属于工伤的是可以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凡在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决定参加工伤保.

工伤补贴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期间应享受的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

工伤最低赔偿标准工资

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按照你本人每月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来计算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

1、从受伤之日起一月内,你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你本人去申请也行.然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

如果单位上有工伤保险,由保险部门赔偿,如单位未上工伤保险则由单位赔偿. 你这大约可评为八级伤残(眼伤在恢复期有继续下降的可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工伤员工工资发放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工伤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发放.2、按规定比例计算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3.停工留薪期工资是由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及医保不承担;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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