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近因原则案例 保险法近因原则的法条

保险知识2021-10-15 10:26:39

保险法近因原则案例

论保险法上的近因原则 [ 黄奕新 ]——(2005-8-29) / 已阅21182次 论保险法上的近因原则 黄奕新 近因原则是英国海上保险法最早确立的用以认定因果关系的基本原则,经过.

保险公司应该赔偿.1、死者的直接死亡原因是因为触电死亡.2、死者触电是因为供电公司没有及时维修电路.3、保险的定义就是风险的不确定性.如果供电公司及时对线路抢修,死者就不会触电.那风险也就不会发生.4、责任免除的自然灾害应该是指直接造成的损失.而死者是因为供电公司的不作为行为发生的悲剧.所以不能用近因原则来拒赔.所以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原告(被上诉人)远安县河口乡第三煤矿(以下简称河口煤矿). 被告(上诉人). 保险人有无违背诚信原则等因素,结合保险法第30条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条.

保险法近因原则案例 保险法近因原则的法条

保险法近因原则的法条

近因原则是指引起事故的最直接,起主导作用的原因 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比如说车祸,而司机是酒后驾车,那车祸的近因就是醉酒

保险近因原则常见于意外险,因为意外死亡的界限非常大,有的时候会有很多因素造成意外死亡,这时候保险理赔就比较麻烦了,所以一般保险公司都会选择遭受损失最直.

近因原则是指是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的损失直接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保险当事人处理保险案件,或法庭审理有关保险赔偿的诉讼案,在调查事件发生的起因和确定事件责任的归属时所遵循的原则.按照近因原则, 当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事故是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时,保险人应负赔偿 ( 给付 ) 责任.长期以来,它是保险实务中处理赔案是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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